关于要求整改2020年“两会”期间暨第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复函
信息分类:政务动态 | 文件编号: | 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 |
生成日期:2020-06-12 | 公开时限:常年公开 | 公开范围:面向全社会 |
信息索取号:B33171-0401-2020-0481 | 责任部门: |
关于要求整改2020年“两会”期间暨第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复函
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:
贵大队《关于要求整改2020年“两会”期间暨第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函》(瑞公交函字[2020]12号)来文收悉,我局安排了有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踏看,现回复如下:
一、来涵附表中列有7条安全隐患,其中领子脑至元田桥路段、瑞林镇下坝小学、中心幼儿园3处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在我局管养路段上,故整改责任不是我单位。S451线不经过领子脑至元田桥路段和瑞林镇中心幼儿园,S543线也不经过瑞林镇下坝小学。
二、我局管养的543省道路段尽头距离瑞林镇安全小学约100米,两边进出该学校有一边需要经过我局管养的S543路段,这边已设置了学校标志牌和减速震荡标线。
三、瑞林初中学校两边已设置了学校标志牌和减速震荡标线;建设小学已设置了学校标志牌和警示柱。瑞林中心小校已设置了学校标示牌。
四、现还缺少建设小学和瑞林中心小校两边的减速梗(减速震荡标线),我局将这两个安全隐患列入了2019年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内,尽快整改完成。
五、需要说明一下,按照有关规范,学校两边不设置“学校路段减速慢行警示牌”,而是设置学校标志牌。
赣州市公路管理局瑞金分局
2020年6月5日